务实:立足之本

以人为本,以客为先,实实在在,脚踏实地

卓越:追求之境

志向远大,目标明确,追求卓越,永无止境

创新:发展之源

社会发展,日新月异,勇立潮头,敢为人先

漂白紫胶

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

漂白紫胶(Bleached lac) GB 8140-1987

本标准适用于漂白紫胶和精制漂白紫胶。

本标准参照国际标准ISO 57—1975《漂白紫胶》提出。

1  定义

漂白紫胶是指由紫胶原胶或颗粒紫胶为原料,溶于碳酸钠溶液或其他弱碱溶液后,除去所含杂质或紫胶蜡,用漂白剂漂白净制的浅色紫胶;含蜡漂白紫胶为普通漂白紫胶;脱蜡漂白紫胶为精制漂白紫胶。

2 技术要求

漂白紫胶技术指标如下

注:①贮存期:Ⅰ级为一年,Ⅱ级为8个月。

②产品中不准含有松香和其他掺杂物。

③碘值、皂化值如有需要按双方协议。

④漂白紫胶中各项指标均系绝干样计算结果。

3 其他规定

3.1 本标准产品从生产日起,Ⅰ级产品在一年内,Ⅱ级产品在8个月内如果已变成在酒精中不溶解,买方可提出退货或赔款。

3.2 本标准其他规定按GB 8138—87《紫胶片》中的规定执行。

4 包装、运输和贮存

4.1 漂白紫胶用木箱或其他包装物包装,内衬一层牛皮纸。每箱净重25kg,在箱上注明生产厂、产品名称、等级和生产日期,并标明“避晒”、“防潮”等字样,箱内放置有产品检验合格证。

4.2 产品应尽可能减少贮存和运输时间,运输过程中严禁日晒、雨淋和靠近热源及潮湿的地方。

4.3 产品贮放在干燥、通风、阴凉的房间内,以防结块。

5 产品检验

漂白紫胶各项技术指标,按GB 8143—87《紫胶产品检验方法》进行。

附加说明:

本标准由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产化学工业研究所归口。

本标准由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产化学工业研究所负责起草。

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统芳、杨鸾、马万清、韦朝宽。